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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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位于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5#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楼地下二层,锅炉房建筑面积350m2,建设27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

本项目于20227月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2211月取得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批复文件(丰环审字[2022]0036号),现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建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对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信息公开,竣工日期:20221229日。

特此公告!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