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位于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15#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楼地下二层,锅炉房建筑面积350m2,建设2台7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
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三期二类居住、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建成,2022年12月29日在本项目环保验收服务公司网站上公示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在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起止日期,调试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的供暖期。
特此公告!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